见义勇为扬正气 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动司法救助递温情
发布时间:2022-11-12 13:12:10
开展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具体实践,彰显检察机关的民生关怀。近日,琼山区检察院从一起电动车盗窃案中发现了见义勇为的行为,得知见义勇为者因拦阻受伤且家境贫困,主动向市检察院申请,启动二级联合救助程序,对其提供司法救助。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联合司法救助案件,是两级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的具体实践,向被救助者传递了法治关怀、检察温度。
2022年5月8日,一男子驾驶电动车至海口市琼山区某市场后门处,将被害人王华(化名)电动车前车兜内的一部华为牌手机盗走。王某某见到后,挺身而出、奋起直追,上前拉着偷窃男子的电动车进行拦截,该男子为摆脱抓捕驾驶电动车加速逃离,导致王某某摔伤致左腕部骨折,鉴定为轻伤一级。
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对证据进行分析论证后,认为盗窃男子在王某某阻拦时骑电动车加速逃跑造成王某某轻伤一级的行为属于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构成抢劫罪,且王某某属于因见义勇为而受伤的被害人。
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慰问了王某某,同时了解到王某某因伤无法工作,生活较困难。知道这个情况后,承办人首先告知王某某司法救助的程序和条件,同时向控申部门移交案件线索,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经控申部门审查后发现,王某某是琼山区某社区居民某小组组长,也是一名防疫优秀志愿者,王某某一家五口人,家庭整体收入低,案发后花了8000元医疗费,负伤无法工作,生活困难。
控申部门认为王某某因案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面临“因案致贫”风险,遂向市检察院申请,迅速启动联合救助程序,决定联合对其救助1.8万元,缓解其生活困难。
近日,琼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皇新一行代表院党组来到王某某家看望慰问,询问其目前生活状况、个人诉求,感谢王某某见义勇为、勇拦窃贼的英勇行为,并送去了慰问品和8000元司法救助金。
“感谢检察院同志的爱心和付出,让我切实感受到检察温暖,缓解了我的生活困难。”王某某感动不已,当面表达了感谢,并将一封感谢信交给了陈皇新副检察长。
据悉,在了解了“见义勇为”申报程序后,控申干警主动与社区联系对接,提供相关申报信息材料,由社区向见义勇为办公室申请。目前,王某某见义勇为事迹正向辖区相关部门申报中。
见义勇为的行为一直是社会倡导的良善之举,见义勇为的人更是值得我们尊敬的榜样。琼山区检察院将持之以恒贯彻能动司法理念,牢固树立“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理念,既要惩恶更要扬善,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让群众在小案中感知法治的力度与温度,传递检察工作正能量。
文 刘 瓅
编辑 黄小环
监制 王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