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25-03-22 14:25:59
3月21日下午,海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立新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市院机关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表明党中央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的决心和韧劲,对于进一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基础,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
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从严从实开展学习教育,在学透、深查、真改、见效上下功夫,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优化市院机关队伍作风建设,为高质效检察履职提供坚实作风保障。
会议要求
要扎实开展学习研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学深学透学到位。要认真查摆突出问题,结合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信访反映、调查研究等途径,全面深入查找检察履职办案、检察队伍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一体推进“当下改”与“长久立”,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推动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始终坚持开门教育,加强调查研究,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会议强调
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市院机关成立学习教育工作专班,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相关小组要各司其职、加强统筹,抓好实施,建立健全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力戒形式主义,抓好宣传引导,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方案》。
文字 刘高杨
图片 冯诗慧
编辑 黄菲菲
审核 林 婵
监制 王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