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6-06-25 19:28:55
6月24日,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军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6次(扩大)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海南以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支撑”为题,开展专题学习研讨。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法典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省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法典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通起来,不断深化对法典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抓好法典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等各项工作,确保法典在海南法院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
要准确把握法典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省法院要以法典实施为契机,精准把握法典化时代环境资源审判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方位、全链条、全领域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争当美丽中国示范样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要围绕向绿图强,在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发展上持续发力。要立足海南生态环境禀赋,找准找实环资审判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助力推动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发展优势。强化对深海、商业航空、种业、清洁能源、生物制造等司法供给,助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进一步健全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积极参与生态修复基地建设,加大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力度。完善海洋红树林湿地的司法保护,加大对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筑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要坚持司法为民导向,在增加人民群众生态获得感、幸福感上持续发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用心用情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切实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的立法目的落到实处。畅通群众环境权益司法救济渠道,妥善审理涉环境噪声、油烟污染、垃圾分类、邻里环境侵权等民生案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享有优美生态环境的基本权利。
要注重联动共治,在推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上持续发力。全省法院要加强与检察、公安、执法、行政主管等部门沟通协作,在生态系统保护、环境违法专项整治、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生态环境修复执行及监督等方面实现多元共治。严格落实法典关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制度规定,畅通检察机关、社会组织公益诉讼渠道,规范公益诉讼审理流程,强化公共利益司法保护。持续深化执法司法协同,建立健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司法理念一致、标准衔接、尺度统一。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针对环境监管漏洞、治理短板,常态化发出司法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补齐治理弱项,从源头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惩罚与修复并举,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实现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
要严惩环境污染犯罪,在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上持续发力。严格落实最严密法治要求,依法打击滥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真正成为“长出牙齿”的严规铁律。紧盯重点领域突出环境问题,常态化开展专项司法整治,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准确适用法典关于环境侵权、生态破坏、公益损害的责任规则,统筹民事赔偿、行政监督、刑事追责,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进一步畅通民事责任、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推动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从单一处罚向全面追责转变,形成司法保护闭环。
会议要求,要加强生态环境审判专业化建设,全方位保障法典落地施行。要在深化环资审判“三合一”改革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1517”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机制,规范和加强专门化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建设,持续破解生态环境整体性保护与司法管辖碎片化之间的结构性矛盾。要在打造专业化审判队伍上下功夫,通过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业务比武、案例研讨、交流培训等方式,提升广大干警系统适用法典、化解复杂环境纠纷、推进生态修复的能力水平,着力破解专业人才短缺难题。要在统一辖区裁判尺度上下功夫,针对法典施行后可能出现的法条适用冲突问题,要组织开展前瞻性研究,适时发布相关指引。在打造精品案例上下功夫,及时总结提炼观点、理念、规则,力争推出更多具有海南法院特色和规则引领作用的精品案例,提升海南法院环资审判影响力。
专题学习采取视频辅导、个人自学、专题领学、学习研讨等方式进行。省高院在家院领导、二级巡视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以及省二中院、白沙法院、海口市琼山区法院负责同志参加,部分院领导、部分法院负责人作了交流研讨发言。
文 崔善红
图 黄叶华
责编 丁韵嘉
审核 龙牧羊 方茜
